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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新引进高级技师奖2万,引进技师奖1万

发布时间:2022-10-14 11:17:48 人气: 作者:小编

 

中共商河县委文件

商发〔2018〕24号

 


中共商河县委

商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人才兴县”战略的意见

 

(2018年12月29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1+2383”工作体系,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健康养生休闲度假区、现代工业聚集区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双招双引”和乡村振兴,汇聚各方优秀人才,根据中央、省、市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就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理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培养本土人才、用好存量人才、引进急需人才、留住增量人才,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机制和创新创业环境,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生态宜居、经济发达、人民富裕、和谐稳定的现代化省会强县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2.基本原则

站位全局、服务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现代化省会强县建设战略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速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人才发展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整合资源、精准发力。整合工作力量,汇聚政策资源,坚持聚焦产业,突出高端引领,实施专项行动,优化人才工程项目,打造人才工作品牌,提升人才工程质量效益,全面提升人才竞争力,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市场主导、注重效益。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人才体制机制灵活度和人才政策开放度,营造人才加速集聚、脱颖而出的发展环境,实现人才能力最大化和人才效益最优化,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

深化改革、务求实效。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推进人才制度精准创新、系统创新、协同创新,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推动专业部门履行专业职责,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人才政策落地生效。

二、人才分类认定标准

3.人才分类认定。依据中央、省、市有关人才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人才分类确定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对商河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实行“一事一议”。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入选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国家卫生计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齐鲁文化名家;“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齐鲁友谊奖”专家;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地区总部总经理、首席技术官;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泉城特聘专家(“5150”引进人才)、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泉城学者;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入选人才、“泉城友谊奖”专家;泉城首席技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级非遗传承人;齐鲁乡村之星;齐鲁文化英才、文化之星;齐鲁公安英才建设工程人选;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衔人;省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齐鲁基层名医;省基层统计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齐鲁金融之星;智库高端人才;齐鲁和谐使者;齐鲁名师名校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获得者;经市发改委认定的十大千亿级产业总部企业高管人员;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主要包括: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突出贡献技师、市杰出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泉城乡村之星;泉城和谐使者;泉城文化英才、文化之星;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市级非遗传承人;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鼓乡创业英才、麦丘乡村之星、鼓乡和谐使者、鼓乡“友谊奖”专家;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职业经理人;具有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三、全面实施人才工程

4.实施产业人才支撑工程。以建设现代工业聚集区为统领,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系统推进产学研协作、园区人才集聚、创新创业引领、企业家培育、百名博士商河行、现代工匠提升等6项专项行动,建设创新孵化、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服务、人才促进会等4个人才平台,协同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企业家、现代工匠,力争到2022年,对接5所高校(院所),建设20个人才平台载体,引进培育100名(个)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0名高技能人才,初步形成产业发展人才支撑体系。

5.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以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为统领,对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聚焦乡村人才引进来、培养好、沉下去、留得住,系统推进乡村“绿领”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引领、乡村旅游人才壮大、乡土文化人才繁荣、乡贤人才集聚、“乡村之星”选拔等10项行动,引进扶持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乡村“绿领”、产业带头人、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人才,力争到2022年,选拔100名“乡村之星”,引导1000名以上商河籍人才返乡创业兴业,培养培训乡村产业带头人1000名、乡土文化人才1000名、乡村旅游人才1000名、新型农民10000名,带动汇聚土地、资金、产业等各类资源,初步形成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体系。

6.实施社会事业人才发展工程。以建设健康养生休闲度假区为统领,聚焦现代服务业发展,系统推进服务业提升、公共管理人才引育、大数据人才引进、电商人才培育、法律人才服务、名师引领、卫生人才提升、文化名家领军、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人才荟萃等10项专项行动,力争到2022年,引进培养现代服务业人才100名、公共管理人才100名、名师100名、名医100名、文化名家100名、社工人才100名、电商人才1000名,初步实现社会事业(服务业)繁荣发展。

四、创新人才引育方式

7.推进柔性引才。坚持以用为本,鼓励用人单位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培训咨询、项目合作等形式,柔性引进、灵活使用“海外工程师”“候鸟专家”“周末专家”“双休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团队)和急需紧缺人才(团队)。

8.注重乡情引才。立足商河人口资源优势,把握人才流动规律,开展人才回流行动。建设在外商河籍重点人才信息数据库,加强与在外商河籍人才对接,吸引来商河创新创业,宣传推介商河发展优势和引才政策。开展城市行、高校行等人才对接活动,组织园区、用人单位到国内外人才集中城市开展专项引才。

9.推进市场化引才。大力引进国内外、省内外人才中介组织,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将人才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依托人才中介组织有针对性地寻访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商河代表处和商河县人才促进会作用,招引人才,服务人才。

五、不断优化人才生态

10.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并推行在学校、医院公开招聘纳入总量管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实行自主招聘,人才到岗后进行备案。开发区和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急需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经批准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录用。对有意愿回调的域外商河籍在编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结合本人工作经历和编制空缺、岗位需求等情况,给予妥善安置。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引进或聘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制,所需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对引进顶尖人才,实施“一事一议”。

11.健全人才荣誉制度。对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事业领域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团队),根据行业领域不同授予相应荣誉称号,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劳动模范等荣誉,推荐和协商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候选人。借鉴齐鲁友谊奖和泉城友谊奖做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颁发“鼓乡友谊奖”。对引才工作成效显著的人才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县直有关部门、镇(街道)或个人,颁发“鼓乡伯乐奖”。

12.建立人才专员队伍。聚焦商河发展,突出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循环经济、新材料、通用航空、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及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会展服务等新兴服务业,面向商河在职人员,选拔一批有一定外语水平、熟悉招商引资工作、具备良好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人才专员,积极开展招商引才、组团引才、柔性引才等一系列招才引智活动,广泛收集最新科研成果信息,推动人才与我县产业、行业对接,提供人才政策咨询、手续代办、待遇落实等服务。

13.设立人才驿站。在县人社局、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镇(街道)设立人才服务窗口,指派专员定点开展人才服务工作,开通服务人才绿色通道。制定完善引进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整合人才公共服务资源和项目,当好服务人才“店小二”,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企业注册登记、职称申报、医疗保健、社会保险、居家落户、子女就读等“一次办好”服务,让各类人才“只跑一次腿”“只进一扇门”,切实提升人才服务效能。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集体户口。

14.开通人才热线。以服务用人单位、服务人才、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依托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县人社局人才中心设立人才热线,开展人才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咨询、网络服务。实时受理人才政策咨询、落实等问题,建立按责转办、限时办结、逐一反馈、回访督导等办理机制。

15.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商河境内工作且无住房,由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镇(街道)、企业依条件提供免费长期性、短期性或周转性住房。支持高层次人才配偶、父母、子女随迁落户,优先保障购房、入学、就医等。对企业新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县财政按照市级标准给予1:1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16.实施人才提升工程。健全完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分类别、分层次制定人才发展、教育培训规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发挥异地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县委党校及各类教学科研基地、镇(街道)讲习所等作用,分层分批举办人才高端培训班、研修班、实训班、短训班等各类培训班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互动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实施大规模、系统化的知识技能培训和差异化培训,形成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大培训格局,促进各类人才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提升。

六、大力推进机制和组织保障

17.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人才兴县”战略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牵头做好综合协调、政策完善、督查考核等工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相应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季度例会、工作报告和人才工作联络员等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战略推进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职能部门拟出台的人才项目和政策文件,须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出国引才、城市行、高校行等重大活动须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由县委组织部统筹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8.建立人才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县本级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财政预算,用于人才(团队)引进培养、平台载体补助、人才服务保障等;其他各专项资金中用于人才项目的,原部门职责不变、资金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加大投入,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加大县级专项资金整合和跟踪问效力度,避免重复资助、无效资助和违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依据本意见,制定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相关财政资金纳入预算、足额安排、优先保障、规范运作。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策资金支持以及未按规定使用政策资金的,由县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情况属实的,立即停发并追缴已发放政策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19.推进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均要提报人才项目并抓好推进落实。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将人才的培养引进、引才聚才平台载体建设作为人才工作专项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对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作为领导班子评先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对人才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对不兑现、不落地的严肃问责。

20.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实施医疗保健服务,每年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温泉疗养制度。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介商河人才政策和发展环境,提高商河知名度和影响力。选树优秀专家、团队典型,弘扬创新精神,讲好“商河人才故事”,增强广大专家、人才的荣誉感、自豪感,不断营造浓厚的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社会氛围,打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

扶持政策按照“就新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推进产业人才支撑工程的实施方案

      2.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程的实施方案

      3.关于推进社会事业人才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关于推进产业人才支撑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以建设现代工业聚集区为统领,实施产业人才支撑工程,协同推进“双招双引”,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目标任务。通过实施6项人才行动,建设4个人才平台,力争到2022年,对接高校(院所)5所,建成人才平台载体20个,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0名(个)、高技能人才100名,初步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二、实施人才行动

2.推进产学研合作行动。采取“一院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高校院所及分支机构,给予重点支持。规划建设大学(院所)科技创业园,共建产学研联合基地和实训基地,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吸引集聚国内外杰出人才来商河发展。(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商务信息中心、县金融办、各镇<街道>等)

3.开展园区人才集聚行动。依托商河经济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装备制造工业园、高端原料药基地、节能环保材料与装备特色产业基地、电商产业园等“园中园”,围绕园区定位和现有产业,发挥山东省科学院商河科技孵化(中试)基地、山东省科学院生物研究所商河科技研发基地、工业节能研究中心商河分中心等载体作用,深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协同机制,坚持招商与招才并举、引资与引智并重,推行“人才+项目”“人才+信息”招商新模式,以项目带动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形成洼地效应,打造人才聚集区。(牵头部门: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各镇<街道>等)

4.开展创新创业引领行动对标山东省“5+5”十强产业和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围绕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循环经济、新材料、通用航空、现代农业等产业,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使用和柔性引进机制,积极引进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的创新创业人才,实现“产业+”“人才+”相互渗透、融合发展,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夯实实体经济基础,打造竞争新优势。定期举办青年创业大赛,链接高端创新创业要素资源,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牵头部门: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商务信息中心、县金融办、团县委、各镇<街道>等)

5.开展企业家培育行动。定期举办企业家培训班,组织企业家赴外地高校研修考察、接受高端培训,“十三五”期间将企业高管人才全部轮训一遍。建立同先进园区沟通交流机制,积极借鉴外地企业家队伍建设培养先进做法,发展壮大本土企业家队伍。组织选拔评选“鼓乡创业英才(团队)”,每两年评选一批优秀企业家。实施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人才制度,为联系人才所从事的科研、技术攻关和经营管理等项目提供服务。(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各镇<街道>等)

6.开展“百名博士商河行”。深化与山东省科学院合作,借助山东省科学院在人才、技术和项目平台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在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人才交流、探索选派挂任科技副职、平台建设、项目合作、决策咨询等方面汇聚各方力量,联合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创新要素向商河集聚,助力企业破解技术难题,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带动培育新兴产业。(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7.开展现代工匠提升行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依托外地职业院校、商河县职业中专、企业,抓好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采取校企联合、产教融合、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培养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名师)工作站、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市级技能大赛,造就一支以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为重点的技能人才队伍。积极推荐申报齐鲁首席技师、省突出贡献技师。弘扬工匠精神,开展“商河工匠”评选活动。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县经信局、县商务信息中心、各镇<街道>等)

三、打造人才载体

8.建设创新孵化平台支持商河经济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企业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专家工作站、院士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搭建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平台。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各镇<街道>等)

9.发展创业孵化平台依托商河经济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基地,招引高层次人才、毕业大学生创业。依托特色装备制造工业园、高端原料药基地、节能环保材料与装备特色产业基地、电商产业园等“园中园”,引导发展众创空间,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牵头部门: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商务信息中心、各镇<街道>等)

10.设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济南市“十大千亿产业·产业金融”振兴计划,招引金融人才,推动金融运行机制、金融业态和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设立“人才贷”“人才投”“人才保”等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支撑实体经济、产业发展能力。鼓励引导社会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做专营机构,拓展金融服务产业、企业渠道。(牵头部门:县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商河县支行,责任单位: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县各金融机构、各镇<街道>等)

11.打造人才促进会联系服务平台。发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商河代表处和商河县人才促进会作用,采取研讨会、产业论坛、主题沙龙等方式,搭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的各类人才交流合作平台,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导、融资咨询、合作对接等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才服务综合体,拓宽人才服务方式,增强人才服务实效。(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商河县人才促进会暨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商河代表处、各镇<街道>等)

四、支持政策

12.创业补贴。对各类人才及团队,在商新创办工业企业或搬迁进入工业企业,符合县域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注册后第三年形成税收地方留成不低于100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每增加100万元给予2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自认定之日起,按照2:1:1比例分三年拨付。在商河新申报入选A、B、C、D类创业人才项目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创业补贴,按照4:4:2比例分三年拨付,其中,A类给予60万元补贴,B类给予50万元补贴,C类给予30万元补贴,D类给予20万元补贴。选拔评选“鼓乡创业英才(团队)”,每两年评选10名(个)左右优秀企业家(团队),给予扶持资金个人5万元、团队8万元。(牵头部门: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13.创新扶持在商河新申报入选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除享受上级奖励补助外,给予科研经费资助,按照4:4:2比例分三年拨付,其中A类给予40万元经费资助,B类给予30万元经费资助,C类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D类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对于引进省外的创新人才,经认定,按照新申报入选A—D类人才标准执行。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14.柔性引才扶持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合作协议,每年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月、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或新增税收地方留成不低于100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其中A类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经费资助;对于B、C、D类人才最高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经费资助,经费资助均按4:4:2比例分三年拨付。依托现有优势产业,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出入境、居留落户、医疗保险、税收等方面享受济南市“泉城双创”人才特定政策和待遇。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海外人才,积极推荐参加各级“友谊奖”评选。(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15.打造人才平台载体。在商河新申报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院士工作站和省、市级“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对认定的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资助,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2万元资助。对认定的专家工作站和院士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站,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资助。鼓励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市场化主导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创客联盟,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资助,对业绩突出的运营管理团队,再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教育基地、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1万元。(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16.培养高技能人才对企业新录用和新获评的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工作站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经费资助。支持建设发挥产业优势、吸纳大学生的实习实训基地。对在企业、学校(教师、学生)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奖励的个人,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鼓励获奖者所在单位给予适当奖励。选拔评选“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三年评选1次,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开展“商河工匠”评选活动,每三年评选1批,每批10人,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17.建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协同推进机制建立“双招双引”机制,强化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同步推进,充分调动一线招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打造“双招双引”专业队伍,以招商引资项目为载体,打包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以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为媒介,带动引进高端产业,形成以产业聚人才、以项目搭平台、以人才促发展的良好局面。实行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化考核,对各单位从县域外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进行量化考核。(牵头部门: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等)

18.人才服务保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县缴纳养老保险的A、B、C、D类人才及纳入E类管理的本地人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就近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指导等服务。建立免费温泉疗养制度,对于全职引进的A、B、C、D类人才,为A、B类提供每周1次的温泉疗养,C类提供每半月1次的温泉疗养,D类提供每月1次的温泉疗养;柔性引进的A、B、C、D类及相当层次的人才,每年提供2次温泉疗养。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给予优先解决,对在商河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的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对未成年子女入学入托,由县教体局在听取引进人才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安排。(牵头部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油管委、各镇<街道>等)

19.实行“一事一议”对商河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大、现有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加大扶持力度。对于符合我县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尤其是入驻商河经济开发区、专业化“园中园”和科技孵化器的项目所涉及的高层次人才及平台载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人才项目主管部门牵头评审、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对支持政策予以前置使用,最大限度支持企业发展。牵头部门:县科技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五、保障措施

20.加强组织实施。健全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要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牵头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扶持政策按照“就新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解释。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方案及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附件2

 

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以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为统领,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汇聚全社会力量投身乡村建设,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目标任务。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通过推进10项人才行动,加快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培养一批农业带头人、乡村“绿领”、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各类人才,力争到2022年,选拔100名“乡村之星”,引导1000名以上商河籍人才返乡创业兴业,培养培训乡村产业带头人1000名、乡村文化人才1000名、乡村旅游人才1000名、新型农民10000名,初步构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体系。

二、实施人才行动

2.实施农业科技人才服务行动。突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的“领头雁”作用,依托山东省泰山人才工程、外专双百计划和济南市泉城人才工程、高端外专计划,加大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引导支持涉农企业积极申报泉城“5150”引人倍增计划、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泉城学者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与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打通农业科技转移转化通道,提升农村农业科技含量。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选聘一批科技副镇长(主任)。围绕科技兴农、科技富民,发挥省市农业专家顾问团和各级农业技术协会作用,以科技特派员、基层科技工作者、农业技术人员、动物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农业科技示范户等为重点,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引导开展全链条农业科技服务。坚持开展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活动,推广绿色优质、稳产增产和抗灾减灾技术。对接济南市千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分层分批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力争5年内轮训一遍。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补齐农技人员短板。鼓励农业企业建设“星创天地”“农科驿站”“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加快农技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牵头部门: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局、县科协、各镇<街道>等)

3.实施乡村“绿领”培育行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骨干为重点,依托农科大讲堂、“庄户学院”、乡村教学实践基地、镇(街道)讲习所等阵地,分层次、分类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依托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市场主体建立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田间课堂”,开展以种养殖管理、选种育苗、病虫害防治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职业农民能力素质。用好农村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土专家”“田秀才”等身边典型,现身说法,以身示范,培养造就心怀农业、情系农村、视野开阔、理念先进的新农民。(牵头部门: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局、县职业中专、各镇<街道>等)

4.实施乡村产业带头人引领行动。着眼于农村农业新业态发展、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需求,围绕提升粮棉等传统种植业效益,做大温泉花卉、林果苗木、大棚蔬菜、大蒜、珍珠红西瓜、黑皮冬瓜、薄皮核桃、有机葡萄、留兰香等特色种植业和黑猪、獭兔等特色养殖业规模,打造丝网、地毯、老粗布、糖酥火烧、商河老豆腐、豆腐皮等商河特色加(手)工业品牌,引进和培养一批善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新、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和乡村带头人,带动农村农业发展。围绕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家庭服务业,对具有劳动能力和一定文化素质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举办“农家乐”、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等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经营基础、市场意识和创业能力强的农村青年到高等学校和各类龙头企业学习锻炼,增长本领。(牵头部门: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道>等)

5.实施乡村旅游人才壮大行动。对接国家和省市“全域旅游”规划及政策要求,以“旅游+”为突破口,围绕温泉旅游、农业旅游、花卉旅游、文化艺术旅游、生态旅游,依托田园综合体、旅游小镇等项目建设,聘请培育一批规划设计、策划包装、服务导览等方面专业人才。围绕打造杏花节、梨花节、西瓜节、垂钓节等乡村节会品牌,适应大众旅游需求,引进培育一批品牌策划、经营管理及项目开发专业人才和团队,对古树名木及古杏园、古梨园等进行保护,对梁王冢等遗址遗迹进行保护提升。依托旅游智库、文旅集团、高等院校等,探索聘请挂职旅游部门副主任,在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聘请挂职旅游副镇长(主任),招引旅游项目,提供旅游咨询,开辟特色线路,打造独具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围绕打造地方特色手工艺旅游商品,挖掘锡壶、老粗布、地毯、柳编及糖酥火烧等传统制作技艺,培育一批老手艺老工艺传承人,打造“走不了”的乡村工匠队伍。定期开展乡村旅游带头人培训。选拔评选“乡村旅游创业之星”。(牵头部门:县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住建委、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各镇<街道>等)

6.实施乡土文化人才繁荣行动。围绕繁荣农村文化,以乡村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基层文化工作者为重点,积极挖掘培育一批鼓子秧歌、花鞭鼓舞等民间舞蹈及民间戏曲、民间文学、民间绘画、乡村摄影等方面人才,积极推荐申报“齐鲁文化之星”“泉城文化之星”,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做强“中国秧歌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支持民间文化组织发展,组建庄户剧团、秧歌队伍等乡村文艺队伍,组织传统民俗活动演出;借助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平台,组织传统民俗活动展演,开展“国家级非遗项目秧歌汇演暨山东商河鼓子秧歌走出去活动”,举办全国秧歌汇演,带动培养一批非遗传承人,保护、传承与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倡树乡村文化正能量。(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商河广播电视台、县文联、各镇<街道>等)

7.实施乡村人才回流行动。推进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三乡工程”,促进返乡创业、返乡创新。制定促进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商河籍在外成功人士信息库,定期举办招商推介会、项目洽谈会等,吸引返乡投资创业。鼓励引导商河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专家学者、技能人才以及有一定资金实力或技术专长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兴业,推动人才回乡、资金回流、项目回归。面向海内外商河籍企业家、创业者及金融投资业者、专家学者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在现代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加工等方面开展合作,吸引、整合、调动各方资源,加快投资农村农业和创业步伐。全面建立城区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推动城乡、镇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组织企业、合作社创建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以创业初期的返乡人员及农村能人和农村青年等为培训对象,培养一批具有新知识、新思想、新理念、新未来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县民政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道>等)

8.开展乡村人才学历提升行动。发挥县职业中专、农广校等部门职能作用,开展乡土人才学历教育,提升能力素质。对接山东省农村医学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和农村公费师范生培养机制,面向农村招录一批医学本专科生和全科教师。落实《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实施办法》,实施免费农科生政策,做好基层农技推广急需紧缺人才专业培养、人员招聘、使用发展等工作,选拔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本科层次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带动提升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水平。(牵头部门: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编办、县职业中专、各镇<街道>等)

9.实施乡村巾帼兴业行动。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和妇女“半边天”作用,组织农村妇女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村妇女提高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搭建妇女创业展示和服务平台,发掘适合女性创业的优秀项目,培树优秀女性创业人才,引导社会资源与女性项目有效对接,为女性创业就业提供服务。大力开展“争创出彩人家,共建美丽乡村”活动,围绕“庭院美、生活富、家风好”,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从自身做起、从家庭抓起,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出彩人家”示范户、示范村、示范镇(街道)推荐申报工作,发挥示范户、示范村、示范镇(街道)典型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农村广大妇女和家庭的自觉行动。打造农村妇女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面向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重点扶持农村失业母亲、残疾妇女、困难家庭妇女接受技能、创业培训,提升农村妇女奉献乡村、建设农村、投身农业的能力与水平。(牵头部门:县妇联,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各镇<街道>等)

10.实施乡贤人才集聚行动。积极培育和发展乡贤组织、乡贤人才,鼓励引导退休教师、机关干部回村居住、在外商河籍成功人士回村任职,服务群众,服务乡村建设,凝聚智慧和力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退伍军人、经济文化能人等新乡贤人士,通过下乡担任村事顾问和志愿者、包村包项目、行医助学助教、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牵头部门:县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道>等)

11.开展“乡村之星”选拔行动。对扎根新农村建设、表现突出的乡村本土人才,授予“麦丘乡村之星”称号,积极向上推荐申报“泉城乡村之星”“齐鲁乡村之星”,提高乡村本土人才建功乡村振兴的积极性。(牵头部门: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等)

三、支持政策

12.实行高端人才资助。对在商河新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涉农A、B、C、D类人才,在享受上级支持政策的同时,给予资金资助,其中,创业类人才A类给予60万元资助、B类给予50万元资助、C类给予30万元资助、D类给予20万元资助,创新类人才A类给予40万元资助、B类给予30万元资助、C类给予20万元资助、D类给予10万元资助。(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各镇<街道>等)

13.实施引才资助。全职引进A、B、C、D类人才的涉农企业,或者柔性引进海外涉农相当层次人才、在商河每年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的涉农企业,分别给予引进企业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的引才工作资助。(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14.扶持创新创业。对通过“领创领办”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带领农民致富的乡村产业带头人和新领办创办农业科技型企业等农业经济实体的农业科技人才或团队,按照经营规模和示范带动效应,每两年遴选一批,每批5人,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扶持资助。对商河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技能人才、初次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对农村生活困难、有创业意愿、能够自主创业的妇女,从事种养殖、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农村服务业、林下经济等经营实体,每两年遴选一批,每批5人,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创业补助。鼓励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农业科技小微企业,充分用好省、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对企业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及开展科技研发活动使用共享大型科学仪器、接受科技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助。(牵头部门: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各镇<街道>等)

15.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创业者,自主创业的,提供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两年,第一年100%贴息,第二年2/3贴息。(牵头部门:县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商河县支行,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镇<街道>等)

16.鼓励农技人才下乡服务。鼓励科技特派员积极参与农村技术创新平台、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等工作,开展全方位、全链条技术服务与指导。积极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享受科技特派员同等待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牵头部门: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17.选拔评选“乡村之星”。每三年遴选一批,授予荣誉称号,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补贴,享受定期免费健康查体,期限3年。(牵头部门: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18.促进乡村人才能力提升。根据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人才能力提升需要,建设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和乡村振兴人才协同创新促进中心,发挥集聚人才、培训示范作用。发挥县委党校、教学科研基地、镇(街道)讲习所等主阵地作用,分层分批举办乡村人才培训班、实训班,深化产教融合、现场教学,组织各类乡村人才免费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和差异化培训。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进入农业种养领域创业且被认定为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的,按照《济南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执行。针对返乡农民工开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网络创业、电子商务等特色创业培训。(牵头部门: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道>等)

19.实行“一事一议”。对商河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示范效应大、能够带动农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涉农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加大扶持力度。(牵头部门:县委农办、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各镇<街道>等)

四、保障措施

20.加强组织实施。健全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农办、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按照乡村人才振兴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各职能部门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并组织落实。(牵头部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县妇联、各镇<街道>等)

扶持政策按照“就新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解释。

 

 

 

 

 

 

 

 

 

 

 

 

 

附件3

 

关于推进社会事业人才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以建设健康养生休闲度假区为统领,实施社会事业人才发展工程,统筹推进社会事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目标任务。聚焦现代服务业发展,开展10项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社会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一批公共管理、大数据、电商、教育医疗、法律、文化、社工等各类人才,力争到2022年,引进培养现代服务业人才100名、公共管理人才100名、名师100名、名医100名、文化名家100名、社工人才100名、电商人才1000名,初步实现社会事业(服务业)繁荣发展。

二、主要任务

2.实施服务业人才引进行动。聚焦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商贸、会展经济发展,引进金融与资本运作、商贸物流、会展服务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围绕服务生产、服务企业,引进设计与技术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等高层次人才,推动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商务信息中心、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县金融办、各镇<街道>等)

3.实施公共管理人才引进行动。聚焦突破县城,大力引进城市规划设计与建设经营、温泉休闲、医养康养及文化教育艺术等方面人才。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采取“捐资助学”“定向招聘”“节假日服务”等方式,鼓励引进一批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高层次人才,为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商务信息中心、各镇<街道>等)

4.实施大数据人才引进行动。聚焦未来发展,加强与山东省科学院计算中心合作,探索基于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大数据运用有效模式,引进一批大数据专业人才,加强部门联动,有效配置数据资源,建设统一的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医疗健康、工业、农业等大数据平台,建立数据智能化采集、处理、应用、服务、共享体系,联通“数据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管理、服务、发展效能。(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计局、各镇<街道>等)

5.实施电商人才培育行动。聚焦“互联网+”,依托县电商产业园,引进一批精通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管理运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平台运营经验、实训经验和团队管理经验的高层次人才;支持引进为电商提供支撑服务的项目和平台建设所需的创业孵化、仓储物流、设计包装、展示体验、产品检验、摄影美工、数据开发、广告传播等方面人才,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依托“县—镇—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汇聚各类电商人才和运营团队,积极在阿里、京东、苏宁等第三方平台设立地方特色馆,突出农特产品上线销售,创建特色“电商小镇”。实施“英才计划”,加大本土电商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引进培养电商带头人,培育一个能人、带动一个产业、带富一个村庄。实施农村电商“火种计划”,引进高端人才,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着力打造“中国淘宝村”。(牵头部门:县商务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供销社、县残联、县妇联、各镇<街道>等)

6.实施法律人才服务行动。聚焦法治建设,推动法律专业人才进机关、企业、学校。围绕我县重点项目,面向国内知名院校公开招录选拔一批热爱公证事业、德才兼备的高端复合人才。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吸纳一批优秀法律专家学者或律师人才充实法律顾问队伍,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引进律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吸引优秀法律人才来商就业创业,壮大执业律师队伍,做优做强法律服务业。开展法律人才服务基层活动,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动法律专业人才进乡村进社区。(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各镇<街道>等)

7.实施名师引领行动。聚焦提升教育教学水平,重点引进培养一批教育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的教育管理人才,师德师风好、教学方式新、学术水平高的优秀教师,培养造就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建成一批名师工作室,积极推荐申报“齐鲁名师”。逐步加大本科学历以上层次优秀青年教师引进力度。探索推行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提升和改进商河办学水平。改进考试招聘组织方式,提高基层一线待遇,引导教育人才向基层流动,满足基层教育教学需求。(牵头部门: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编办、各镇<街道>等)

8.实施卫生人才提升行动。落实《济南市医疗卫生行业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一批医德高尚、学术深厚、技术精湛,能够引领全县医学技术发展并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医疗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能、能够熟练应用专业技术的骨干医生。借鉴市级医院与镇(街道)卫生院结对共建做法,推动县级医院与镇(街道)卫生院共建,促进人才双向交流。(牵头部门: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编办、各镇<街道>等)

9.实施文化名家领军行动。落实《济南市引进培养扶持文化艺术优秀人才百人行动计划的实施办法》,引进培养一批优秀青年文艺人才,建设一批文化名家工作室,积极推荐申报“泉城文化英才”“齐鲁文化英才”。立足商河实际,引进一批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文化领军人才,带动培养一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文化领域专门人才,提升宣传、推介商河能力。实施“文化名人下基层”活动,开展“写商河、拍商河、演商河、画商河、唱商河”系列活动,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提高商河文化软实力。(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商河广播电视台、县文联、各镇<街道>等)

10.实施社工人才壮大行动。加大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等领域社工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素养和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就业渠道和专业提升空间。选拔“鼓乡和谐使者”,推荐申报“泉城和谐使者”“齐鲁和谐使者”。动员组织各类社会工作人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各镇<街道>等)

11.实施中介服务人才荟萃行动。聚焦发展需求,加快引进培养会计、审计、房产交易、环境影响评价、人才中介服务、资产评估、金融和信息服务等各类中介组织、中介人才,加大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力度,发展壮大中介人才队伍。(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等)

三、支持政策

12.实施引才资助。对在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方面做出贡献的中介组织、猎头公司等社会机构,按每人次“猎头”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5万元。对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泰山系列人才、泉城系列人才等D类以上人才(团队)来商创新创业服务的非公职人员,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资助。(牵头部门: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13.实施电商创业补贴。参加电商“英才计划”培训的学员,年度内新注册企业且网络零售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优秀电商人才,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创办电商企业的电商带头人,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后,优选5名,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每两年申报一次。对在阿里、京东、苏宁等第三方平台新设立地方特色馆且运营良好的,给予运营人才团队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国家、省等相关部门认定的“电商小镇”和阿里巴巴集团认定的“中国淘宝村”,分别给予运营团队一次性奖励10万元、2万元。(牵头部门:县商务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供销社、县残联、县妇联、各镇<街道>等)

14.实行薪酬补贴。对引进的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名校长等名师名校长,签定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经引进单位考核合格,连续三年每年增发2万元的薪酬补贴。选拔评选“首席教师”,每三年遴选一批,每批10人,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补贴。选拔评选“首席班主任”,每三年遴选一批,每批10人,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补贴。对引进的市级及以上医疗学科带头人,签定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经引进单位考核合格,连续三年每年增发2万元的薪酬补贴。选拔评选“优秀乡村医生”,每三年遴选一批,每批10人,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补贴。(牵头部门:县教体局、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各镇<街道>等)

15.提供课题项目资助。鼓励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国家级省级名医名中医设立“名师工作室”“名医工作室”,给予一次性1万元资助。鼓励开展教学教研、医疗卫生研究,列为国家、省、市级课题立项项目并通过课题评审的,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经费扶持。鼓励医疗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以及在某一学科有突出贡献的紧缺型医疗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获评国家、省、市级重点特色科室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经费扶持。鼓励文化领军人才设立“文化名家工作室”,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获建市艺术家工作室、老艺术家工作室的,享受上级政策支持的同时,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积极推荐申报“齐鲁文化名家”“齐鲁文化英才”“泉城文化英才”“青年文艺之星”“文化艺术新秀”。(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道>等)

16.选拔“鼓乡和谐使者”。每4年遴选一批,每批10人,授予“鼓乡和谐使者”荣誉称号,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补贴,享受定期免费健康查体,管理期4年。获评国家、省、市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训基地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资助。(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各镇<街道>等)

17.灵活设置编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探索实行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牵头部门:县编办,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18.促进能力提升。积极推荐选拔各类人才免费参加专题培训班、短训班等班次,提升能力素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电子商务师等执业资格证书的,给予适当补助。(牵头部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19.实行“一事一议”。对商河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新创业人才,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设置特设岗位,加大扶持力度。(牵头部门:县教体局、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等)

四、保障措施

20.加强组织实施。健全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要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讲好“社会事业人才故事”,加大对优秀社会事业人才的宣传力度,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商河广播电视台、县商务信息中心、各镇<街道>等)

扶持政策按照“就新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解释。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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